行人穿越道路安全規則,以維護交通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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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訓導組長    


張貼日期: 2025-06-11 10:28:26  點閱:7


行人穿越道路注意事項:
(一) 穿越馬路應行走行人穿越道,禁止跨越雙黃線。
(二) 不滑手機、不聊天、不戴耳機等影響注意力之行為。
(三) 等候穿越路口,應在人行道邊緣往後退3大步。
(四) 遵守行人號誌,秒數不足不急著過。
(五) 穿越馬路時先左看、右看、再左看。
   

    (六) 透過「舉手過馬路」可以增加被駕駛人看見的機率。

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:
(一)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:
1、 不依標誌、標線、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。
2、 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,或無正當理由,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。
3、 不依規定,擅自穿越車道。
4、 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、追逐、嬉遊或坐、臥、蹲、立,足以阻礙交通。